浙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浙江省水域保护管理办法)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

海域管理处负责海洋使用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与监督,海域使用许可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以及管辖海域内海底电缆、管道勘察铺设和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的监督管理。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单位包括多个部门,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负责贯彻依法治海、依法兴海的方针,为浙江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行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设11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领导信息如下:党组书记、局长:赵利民,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陈宗尧,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党组成员、副局长:俞永跃,分管局科技外经处等。党组成员、副局长:林东勇,分管渔政渔监处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曲华,主持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工作。

杭州西湖的基本现状

1、. 总的来说,杭州西湖的基本现状是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文化丰富、服务周到,是一个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2、杭州西湖景区的蓬勃发展对景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影响范围和强度也在不断加大,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3、西湖水质一度发黑,而且水面上还泛着水华。当然有问题就需要解决吧,于是在杭州市政府的领导下,西湖边的饭店很多年前就拆掉了,居民房也都拆迁迁移走了,现在那一带变成了宽阔的西湖大道和新时代的吴山广场,一切都向现代化前行。

4、杭州西湖,这座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其繁荣发展的同时,对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挑战。随着旅游业的兴盛,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对景区的自然平衡构成了严重威胁。

5、西湖的自然景观独具特色,区域内山峦起伏,但最高仅400米,吴山和宝石山如同两道天然屏障,南北方延伸,赋予了杭州城市独特的空间美感。总面积达504平方公里,其中38平方公里的湖面占据主体,历史上曾被称作武林水、钱塘湖和西子湖,宋代时期正式定名为西湖。

6、杭州西湖的历史变化,可以概括为从古至今的持续发展与保护,其景观和文化价值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愈发凸显,成为中华文明的瑰宝。西湖位于杭州市区西侧,早在吴越国时期便已开始筑堤防洪、修建水利,形成了初步的湖泊景观。随着历史的演进,西湖逐渐成为文人墨客挥毫泼墨的胜地。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

《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域保护,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域保护,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旨在确保这一水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该条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8年7月23日,当时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最初的版本。此后,根据法规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条例进行了多次修正。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着重规定了河道的保护和管理措施。首先,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含可耕地)及行洪区,以及护堤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标准划定并公布。

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关于西湖水域内船舶的管理与控制。其中,第十三条指出西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严格控制西湖船舶总量,更新船舶时不得改变原有使用性质,载客量和主尺度均不得超过原规定,并且所有更新船舶设计图纸需报西湖水域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条例旨在提升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同时保护其丰富的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制定,适用于温瑞塘河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