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监测区和非工作区三种。控制区是主要的防护区域,人员需要佩戴辐射防护用具。监测区是进行辐射监测的区域。非工作区则是普通办公区域。根据《辐射防护条例》的规定,辐射工作场所应该分为控制区、监测区和非工作区三种。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包括有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包括有控制区和监督区。辐射,是指以亚原子形式或波的形式传输能量。辐射能从辐射源沿直线向各个方向辐射且传输能量的速度都极快,在真空中传播时的速度几乎与光波并排。
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包括控制区和监督区。辐射工作场所中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为监督区。
在辐射防护与管理中,应将工作场所分为监督区及控制区,即二区管理。监督区分别为显像室、标记实验室、放射性废物、诊断病床区以及放射性核素贮存区,控制区分别为给药室、操作室、病人进行放射性核素治疗的床位区。在对控制区以及监督区进行分区时,应该合理布局并安排区域的分布情况。
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的目的是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辐射工作场所中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为监督区。
1、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
2、一)完善资质认定制度。凡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应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3、环境监测机构补充要求,应该是指: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通知:即“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共计23条。
4、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进行。 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如环境检测行业,除了需要遵循通用要求外,还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进行评审,这一标准在通用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现已废止。
5、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依据 RB/T041-202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 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6、检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2231条,第42条第1项,第43条第2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第14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十七条;相关环境检测标准。
可以做个人辐射剂量监测的机构有:中科检测;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工业微生物检测中心;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微谱;博恩德检测;中国检验认证集团;SGS等。
哪些机构可以做个人辐射剂量监测?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科检测):作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综合性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中科检测提供包括个人辐射剂量监测在内的多项技术服务。
中科检测是中科院旗下独立国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乙级)可开展放射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专为广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包括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日常检测等技术服务。
首先要确定你接触的射线的种类,伽马射线是电磁辐射,外照射,工作环境(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或疾控中心每年都会检测)及工作量的情况,你日常工作时是否配戴有个人剂量牌,如果有至少每季度都会有结果的,如果没有可以到职业病防治所申请剂量估算。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部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能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1、第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2、防止或减少放射源发出的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有以下3种防护手段: 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小;屏敝防护:选取适当的屏敝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成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医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医疗机构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4、五)协助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所属核设施实施放射卫生防护的监督管理。